关于组建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辖区各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天北辖区各小区全体业主: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8月初陆续收到12个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书面申请,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指导规则等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指定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负责组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相关工作。并于公告之日起,开始组建各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产权单位/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筹备组组长共7人组成(5~11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4人。业主代表由居民委员会推荐和业主自荐产生,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最终确定。一、业主身份的认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公房尚未出售的,产权单位是业主;已出售的,购房人是业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所称业主还包括:(一)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但是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单位或者个人;(二)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个人;(四)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二、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不存在欠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需要业主共同分担费用的情况;4.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的利益关系;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未有本条例规定的房屋使用禁止规定的行为;7.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筹备组成员的情形;三、业主自荐报名时间: 2021 年 8 月 26日(星期 四 )至 2021 年 9 月1日(星期 三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7 时(周六、日不休息)。业主请在此时间段内凭产权证和身份证领取《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各小区报名方式请详见附件。
2021 年 8 月 26 日
点击下载:关于组建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辖区各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关于组建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辖区各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住天通苑快21年了第一次开业主大会。
应当高度关注,并热烈祝贺!
哈哈,以后会常态化!欢迎积极参加、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