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维护小区公共环境整洁、保障大家居住舒适,特此温馨提示:
请各位养犬住户文明养犬,严禁宠物在电梯内随地大小便。乘坐电梯时请照看好您的爱犬,若宠物不慎产生污物,请及时清理;共同守护干净、卫生、文明的公共空间,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方佳物业北二区项目部
2026年2月23日
原创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维护小区公共环境整洁、保障大家居住舒适,特此温馨提示:
请各位养犬住户文明养犬,严禁宠物在电梯内随地大小便。乘坐电梯时请照看好您的爱犬,若宠物不慎产生污物,请及时清理;共同守护干净、卫生、文明的公共空间,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方佳物业北二区项目部
2026年2月23日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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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携犬出户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六项,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