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底,家住天通苑北街道的刘先生(化名)向社区反映,邻居张先生(化名)装修时擅自改变入户门朝向,邻居入户门向外全开的情况下,自家根本无法正常开门,同时也大面积占用了公共通道,严重影响其通行,造成安全隐患,希望予以协商调解。社区多次组织协商未果后,提级申请街道调委会就上述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
街道调委会立即启动“共创众调”人民调解新模式,安排调解主持人、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四人组成调解小组,组织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起开展调解工作。

疏导情绪,寻找共识:“装修难免产生噪音,我们没有上门提醒过一次,而是将年迈的父母送回老家。”“装修过程中,因用电量过大,出现过一次跳闸,冰箱里几百元的冻肉全臭了,我们也没去吵闹。”……刘先生一一诉说着自家在邻居装修时遭遇的委屈,结果对方没有商量,直接把开门的方向改变了。律师调解员和调解主持人在一旁耐心听刘先生诉说委屈,疏导他的情绪。心理咨询师将刘先生的委屈告知张先生,并由律师调解员为其释法讲理,张先生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此次调解给出的调解方案为:建议张先生在入户门加装门限位器,限制开门角度不超过90°。双方均表示愿意回家考虑安装门限位器的方案。

释明法理,倡导和谐:2025年春节期间,张先生及其妻子主动到刘先生家道歉,并协商安装门限位器的位置及角度,但双方因各种原因并未达成一致。随后,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入户与双方沟通,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调委会多次启动“共创众调”人民调解,在原调解小组成员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官调解员。法官找出民法典中相邻关系条款,即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劝说张先生将开门方向恢复原状。
对接“双诉双融”,助力诉前化解:由于张先生承认改变门朝向有错在先,愿意再次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刘先生坚持门的朝向要改回原设计方向,坚决维权。街道司法所进一步与天通苑法庭沟通联动,启动“双诉双融”模式,助力该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经对接启动“双诉双融”机制,法庭介入调解后,2025年6月底,张先生将入户门的朝向改为原设计朝向。为避免出现一家欢喜一家怨的情况,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调解员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多次上门入户回访,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里,开展上门调解工作,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和思想状况,通过倾听、提问、启发引导、调整认知等方法,帮助当事人正确看待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确保矛盾纠纷不蔓延不扩大不升级,力争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案例启示
邻里互谅互让 共建友好社区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张先生随意更改房门朝向导致邻居出入困难,启示我们任何人的“便利”都不应建立在影响他人生活的基础上,互谅互让才能共建和谐友好社区。
创新调解模式 搭建对话平台
“共创众调”人民调解新模式,由调解主持人、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共创式教练等多方专业人士共同参与,通过对话、倾听、观察和提问等技术手段,先关注情绪,再解决问题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平等对话平台,打破沟通壁垒,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对接“双诉双融” 联动化解纠纷
在必要时启动“双诉双融”工作机制,实现由人民调解向诉前调解的转化,由法官向当事人讲明法理、厘清责任,既能大幅降低解纷成本,又能提升调解效率,还能最大程度维护邻里关系,避免矛盾激化。





碰上这样的邻居倒了八辈子霉
不是北一就北二,这种一层三户的,2门和3门都是对门开,原有的设计就这样。
首先第一点,人家2门投诉没毛病,当初的门朝向买房就定下来的,经适房的门都是安装好的门,5年内都不准换,卖了二手房,换门就不应该改门朝向。
不如政府出台一个统一规定,比如换门不能更改朝向和位置,就像现在窗户不允许外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