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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确实没有权利出租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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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居民标兵

      我们海淀这边小区,没有产权车位,所有业主办理停车证,先到了就可以停,基本上没有空置或带地锁车位。物业确实没有权力出租车位,因为这些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是小区的配套资源。本来车位就很紧张,一部分车位成了“专供”,只会造成资源利率效率低。

      居民标兵
      这个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的,最后结果肯定是对物业不利,物业赚了停车费就行了,再去赚车位租金,犯不着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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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支持这个观点!
      除了房产证上确权的那个面积之外的公共资源都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
      换个角度讲,业主个人也没有权力因为交了停车管理费而独占某个车位。
      安装地锁就是侵占了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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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天通苑原创达人
      赞同。考虑到天通苑历史因素,对于目前停车不太紧张的小区,先不拆地锁保持原装也可以。但停车矛盾严重的几个区,光靠涨价不能解决问题,改革势在必行。想要固定车位的,可以高价买有产权的地下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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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我一直说没有产权的车位就应该所有业主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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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请物业的同志,正视这个问题,不能再和稀泥了。不能鸵鸟心态,你装做看不到不行,现实就是固定车位造成停车位利用率下降,从而造成整体停车紧张。你看看小区道路两旁人行道都停满了车,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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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楼长
      VIP1
      车位不是物业租的,是开发商承诺附赠的配套使用权,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只限于最初购买一手房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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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开发商凭什么把大家的利益承诺给某些人?
    • Hongye@kechs 开发商是买卖双方的卖主呀。
      拉黑 14小时前 小程序端回复
    • fungeoo @Hongye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租此类车位,因此也不能在开盘时将其以租赁形式承诺给买家。——也就是说开发商违规承诺,违规的东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拉黑 13小时前 电脑端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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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居民
      你海淀哪个小区,老破小区有可能。其它小区你在说笑吧
    • jocozang你又开始没证据臆想了是吧。
      拉黑 1天前 小程序端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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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标兵
      物业赚了停车费就行了,再去赚车位租金,吃相太难看了。这种事情在海淀,早就被一帮专家教授骂死了。清华后勤要收停车费,结果一堆教授开车把大门堵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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