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问题一直是热点话题,近期有位邻居的发帖提醒了我,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这个全体指的是所有拥有小区产权的个人。那么当年物业私自把车位安装地锁当作固定车位出租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在此我强烈要求物业公布之前租赁固定车位的名单和费用的明细,作为小区业主,大家有权利了解小区一共出租了多少固定车位,这些车位产生的收益有多少,是如何使用的!
下边附上这位启发我的邻居的一些观点,我非常赞同,希望他也能够支持我要求物业公示固定车位的名单和费用明细。
他说的非常好,物业私自把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车位出租给了少部分群体,“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费被非法侵占了”!强烈要求物业公示承租固定车位的名单和费用明细,还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坚决支持,经济适用房小区就不该有什么私人车位!这是侵犯全体业主利益。
支撑,应取消固定车位,提高车位的利用率
还有个问题,固定车位的流转完全不透明,彻彻底底的是黑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