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警方7月9日通报:
2025年7月7日3时55分许,
铁岭路某小区一居民楼底楼发生火灾。
目前,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
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警方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这起火灾中有四名居民不同程度烧伤。其中一名居民全身Ⅲ度烧伤面积高达97%,病情严重,正在上海长海医院接受治疗。
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
会迅速引燃整辆车及周边可燃物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
有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
有90%电动车火灾致命因置于过道楼梯间
持续高温天气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
否则
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