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小口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平稳有序推进,截至5月,半截塔、小辛庄、魏窑等3个村的村民宅基地累计腾空房间19519间(完成率67.4%)。为提倡广大村民尽早搬离宅基地、腾空房屋,针对在正式签约前提前交房的村民,特制订以下临时安置费支付办法。
一、适用范围
半截塔、小辛庄、魏窑3个村庄的宅基地房屋及附属物。
二、适用条件
(一)被腾退人承诺
1.被腾退人积极支持和配合腾退工作(包括同意入户调查、评估、测量等),在宅基地腾退公告确定的签约期前主动搬离宅基地、腾空房屋,整宗宅基地全部房屋及附属物(含宅基地房前屋后建筑物及构筑物,下同)交付给村委会;
2.被腾退人同意在签约奖励期根据本项目实施细则完成签约;
3.妥善处理与该宅基地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各种纠纷。
(二)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付款时间
1.发放范围:本宗宅基地内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安置人口(根据实施细则,由镇、村被安置人口审核认定组认定并公示后确定人员)。
2.发放标准:
以被安置人口数计算,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回民家庭标准为每人每月2200元),根据交房日期确定临时安置费具体发放比例,发放期限为自被腾退人交宅基地房屋之月,至项目腾退公告确定的正式签约月之前(不足一个月的按月计算),与正式签约日后的临时周转费不重复计算。

本办法颁布之前已腾空交房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交房期限以村委会认定的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3.付款时间:本宗宅基地全部房屋及附属物(含宅基地房前屋后建筑物及构筑物)交付后,且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被安置人口审核认定、公示、镇政府备案后,并在签约奖励期签约的,由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项目补偿补助安置协议约定的资金拨付时间向被腾退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三、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宅基地被腾退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清登、评估、测绘工作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入户清登、评估、测绘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三)交房
被腾退人将宅基地上全部房屋、附属物交付村委会。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小口镇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腾退专班。
半截塔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