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社区动态 社区动态 关注:545 内容:12772

    携带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或将罚款千元

  • 查看作者
  • 打赏作者
  • 当前位置: 天通苑社区网 > 社区动态 > 社区动态 > 正文
  • 社区动态
    • 1
    • 区治安员
      2025年03月27日

        3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以及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两个条例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对完善消防管理措施、强化火灾事故预防做了具体规定。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明确居民住宅区、单位办公生活区集中充电、停放等安全管理要求。如,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A04-A05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为

       

       

      区治安员

      选自《新京报》

      回复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小程序

      • 天通苑社区网
      • 天通苑生活圈

      分享

    • 任务
    • 发布
    • 模式切换
    • 帖子间隔 侧栏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