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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东将阳台改卧室租客坠亡,法院判物业赔10万业主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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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设备阳台改装成卧室出租,没想到女租客因此意外坠楼。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法院查明,程海兄弟从云南赴杭务工,租住二房东孙叶违规隔断的滨江某

      小区房屋。2023年3月,程海妻子李凤在10楼设备阳台改建的8平米房间晾晒衣物时坠亡,留下三个

      未成年子女(含两名先天疾病患儿)及四位需赡养老人。家属起诉孙叶、业主、物业及中介。经调解,

      业主吴珊赔偿20余万、物业赔10余万后撤诉。法院最终认定孙叶违规改造致安全隐患,需承担40%赔

      偿责任,赔偿84万余元。其余被告无责。


      本文转自【法治日报】;


      把设备阳台改装成卧室出租,没想到女租客因此意外坠楼。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

      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出租房屋的二房东、房屋业主、小区物业以及租房中介集体被告上法院,到底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程海、程洲兄弟从云南来杭州打工。2020年10月,兄弟俩在滨江某小区租下了相邻的两个房

      间。这原是一套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的房子,二房东孙叶把设备阳台和客厅的部分空间也改建成了卧室,

      隔断后分别出租。其中,由设备阳台改造的房间被租给了程海夫妻居住。


      “房间只有8平方米,放了一张不可移动的床,床面距离窗户只有42厘米,没有任何护栏等防护措施。”

      承办法官介绍。因为租金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程海夫妻在这个房间住了两年多。2023年3月,妻子李凤

      因探出身体往窗外晾晒衣物,不小心从10楼摔了下去,被紧急送往医院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李凤和程海共育有3个孩子,均未成年。其中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还有一个患有先天性脊髓栓系

      综合征,家里还有4个老人需要赡养。意外发生后,程海一家把二房东孙叶、业主吴珊、物业公司以及

      中介一起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10余万元。


      程海一方认为,孙叶将“非居住空间”改建为卧室,且在未提供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形下出租给租客使用,

      应对李凤的死亡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而中介明知房屋是违法分隔搭建,还居间介绍给租客,也有明显

      过错。此外,业主把房屋出租后负有管理的义务,物业公司对二房东违法装修也有监督职责,都应为此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程海一方的主张,二房东孙叶并不认可。他辩称,当时的租房合同是自己跟程洲签的,自己与程海

      之间并没有租赁关系,应该由程洲和业主承担责任。而业主吴珊是从父亲吴强手中继承获得房屋产权,

      她表示,父亲生前将房屋出租时,合同里虽然约定了孙叶有权装修,但并未授权改变房屋布局,自己对

      房子被分隔出租也不知情。另外物业公司也觉得冤,“孙叶的改建我们是不知情的”。


      滨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租赁合同是程洲与孙叶独自签订,但鉴于程海夫妻是程洲的兄嫂,且从合同

      履行过程中看,程海和程洲均向孙叶支付租金,可认定房屋是两家人共同租赁的。孙叶的改建行为增加

      了李凤的坠楼风险,应当对李凤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涉案房屋出租后内部被违规改建,外墙也被违规

      加装了晾衣架,但业主作为房屋所有人并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物业也未在日常巡查中通知其整改,未

      尽到管理、监督职责,应当分别对李凤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已带程海等人现场

      看过房屋,并未隐瞒房屋情况,因此不存在过错,无需担责。


      考虑到李凤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站在床上探出身体晾晒衣物时应当可以预见到该行为是具备危险

      性的动作,但其不仅未使用出租人配置的晾衣撑杆,反而站在靠窗的床上探出身体晾晒衣物,最终导致

      其坠楼身亡的后果发生,故其也应当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官调解,程海一家与吴珊和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吴珊赔偿程海一家20余万元,

      物业公司赔偿10余万元。程海一家撤回了对吴珊和物业公司的诉讼。最终,法院结合案情并综合各方的

      过错程度酌情确定由被告孙叶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84万余元。


      房屋改建不应忽略居住安全


      承办法官表示,房屋出租人在对不动产进行改造分租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改变房屋整体规划用途,

      不得有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等涉及建筑物安全的行为,并对租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现实中,有很多业主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后,的确会存在被对方二次转租的情况。但房子在出租后,业主

      对所有房屋依然负有管理义务。即便自己不是直接出租人,租客发生意外时,业主也不能以简单一句

      “不知情”而免除责任。对物业来说,不论是业主还是租客,在其管理区域内出现违反有关治安、环

      保、装饰装修等法律法规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更重要的是,租客在租房时,应更为谨慎选择安全性较高的租赁房源,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可要求

      房东进行修缮或加固,以确保居住安全。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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