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
之所以设定消防通道就是为了以防万一,一旦遇到紧急火灾,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救火、救命、逃生、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
为了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和安全,同时也改善出行环境。天通中苑物业秩序维护五队消防管理员组织人员对小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小区出入口进行划消防通道、禁停线。
案例:2020年7月2日,广东湛江,一居民楼突发火灾。消防员到场后发现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导致救援时机延误,最终火灾导致5人不幸身亡,其中包括一名5岁儿童。
《消防法》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