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办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父母一方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如何在昌平上学?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子女随往的,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5月7日-17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父母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如何在昌平上学?
父母一方是本市常住户籍,子女是非本市户籍,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7日-17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家长在网上填报信息后,于5月7日-17日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正在办理落户的材料及现役军人证件,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其适龄儿童可按本市户籍对待。如果不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按照《昌平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父母携带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母一方为港澳的,持回乡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在京居住证明于5月7日-17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需按照《昌平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审核办法》进行审核;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拟就读本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外国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工作相关材料,以及学生本人外国护照,有效中国入境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永久居留证件,在京居住材料等,于5月7日-17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进行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参加区域派位入学。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应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如因身体原因确需延迟入学,当年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昌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在6月底至7月初携带出生证明、全家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医院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备案。
自2023年起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升初中时均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入学方式。
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9708814 6970882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地址: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10号院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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