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4月17日通报称,4月12日5时许,朝阳区常营中路2号院甲1号楼1层一餐饮店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现场走访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店厨师杜某某在炸油条时,未关闭火源擅自离岗,造成油锅过热起火,火星进入灶台上方烟道后引燃烟道内油垢,引起火灾。
因杜某某擅自离守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杜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朝阳消防提醒,厨房用火用电用气集中,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烹饪时离开一会儿没有事。请谨记,厨房用火不离人,莫让小火酿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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