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记者2月25日从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近日,消防执法人员在对一工地安全检查时发现了违规施工动火作业行为,三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2月22日,朝阳消防亚运村大队对位于来广营乡北苑东路顾家庄桥北300米路西一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人员明火作业但没有开具动火证,消防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来广营派出所,将两名违规动火人员及一名管理人员带回派出所。
经派出所、消防支队询问得知,赵某某、周某某在使用明火作业前,未向相关单位申请开具动火证,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李某某指使赵、周二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涉事三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赵某某、周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