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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立路(双营路-北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对于天通苑居民社区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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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安立路(双营路-北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安立路快速路项目/该工程)即将开工建设,长度14.9公里,总投资108亿元。该工程南起双营路,北至北六环路,道路全长约 14.9公里。该道路由中东路南至回南北路段主路采用连续高架桥形式,连续高架段长约 4.1公里。该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问题一:4.1公里的连续高架桥正穿过北京市人口密度最高的天通苑居民社区,带来噪音污染和环境危害,对于天通苑沿路居民的居住影响都是毁灭性的损害。

      安立路快速路项目要从天通苑居民社区穿过,采用高架桥,20多米宽的高架桥将安立路天通苑段覆盖了一半,带来新的噪音、环境污染。现有的地铁五号线在安立路段已经高架于地上,每天往来的地铁产生的噪音对于天通苑沿路居民已经超标。如果同一路段上再建一条平行的高架快速路,产生的噪音将是更为严重的超标。即使采取降噪路面和半封闭隔音屏障,临街楼栋将面临不能开窗的困扰,社区居民的居住/生存环境无法保障。

       安立路(双营路-北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对于天通苑居民社区影响分析

      问题二:安立路已经修建了功能密集交通道路,地上空间不堪重负,再新建一条高架路的设计非常不合理。

      在修建高架路的安立路天通苑路段已经已经存在多条交通线路汇集、重合。目前已经在使用的交通车道包括:地上高架五号线地铁、双向快车道快三公交线、双向六机动车道、双向机动车辅路+非机动车道等多条交通道路汇集,沿线居民被多重交通道路包围,地上空间的使用已是不堪重负,噪音、尾气污染严重超标,沿线居民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占。这样的路况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小区,放眼全北京乃至全国都是十分罕见的现象。在此种环境与条件下还要再新建一条高架路的设计非常不合理。

      安立路(双营路-北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对于天通苑居民社区影响分析

      问题三:该项目建成并不能够缓解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规划该项目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周边交通拥堵问题。但是根据现在公布的建设方案,安立路快速路主路仅修到双营路(起点),不通到五环;快速路主路+辅路有5条车道,双营路目前仅有3条车道,考虑到快速路车流量更大,开通后双营路路口会出现大车流流入小路的问题,相当于7条车道对接3条车道,双营路路口根本接受不了。拥堵问题并未得到缓解。

       

      问题四:朝阳区的噪声环境条件要好于天通苑,唯将连续高架路段建设在天通苑社区。

      天通苑临街楼栋与主路的距离是68米,而朝阳区临街楼道距离是87米,并且天通苑很多楼栋是客厅朝着马路的,朝阳区的噪声环境条件要好于天通苑。全程14.9公里的道路项目,唯有将4.1公里的连续高架路放在了人口密度高、环境条件差的天通苑社区,在朝阳区和其他人口密度较小或者相对空旷的地区均未规划高架路,这样设计方案令人匪夷所思。

       

      问题五:安立路快速化项目是新建项目,建设在敏感区,主路是高架路,未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规定,一、(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三、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城市交通设施/高架路及桥梁,全部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城市道路,新建/改造、敏感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改造、非敏感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安立路(双营路-北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对于天通苑居民社区影响分析

      天通苑小区是北京市人口密集居住社区,清华长庚医院是安立路天通苑段最大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上述国家法规、地方法规,这些地区均属于敏感区,而安立路快速化项目是在这些敏感区新建一条高架路。安立路快速化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首页名为“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二页建设性质实为首次申报的“新建”项目,4.1公里的连续高架路正穿过天通苑居民社区、清华长庚医院等敏感区。“高架路”、“新建”、“敏感区”这几点要素全部具备,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只有一份环境影响报告表,违反了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规定。

      天通苑社区业主、居民支持安立路交通优化,但目前在安立路新建高架路的方案从功能上看无法缓解拥堵,还会带来噪音污染和环境危害,对于天通苑沿路居民的居住影响都是极大的损害。业主与居民的请求:

      1、叫停在安立路高架桥施工,充分听取沿路居民意见,重新评估可行方案。

      2、如果安立路快速化项目一定要穿过天通苑居民区,将现有交通道路优化或者建设地下隧道更为合理,缓解地上多条交通线挤占居民生存空间问题,以及噪声、尾气、占用绿地等多重环境污染问题。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 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第二十八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和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属于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对依法不应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准的,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小区楼长
      支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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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呼吁停止掩耳盗铃的荒唐行为,重新设计方案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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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写的不错,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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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楼长

      17号线入地是7年前的壮举,5号线加站是20年前的壮举。安立路又为何不能入地?历史证明没有抗争,就没有美好的未来,天通苑人的抗争是一部血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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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我以为全程高架,从小汤山高架到双营路,这样起码能分摊立汤路的车流,没想到就天通苑这一段是高架,有修快速路的钱,还不如五号线北延几站实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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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天通苑原创达人
      说的很全,期待论坛精选。再补充一点,双营路南之所以未能“快速化”,其唯一原因就在于朝阳居民因环境景观破坏等理由反对。既然有关部门认可了朝阳居民的意见,就不应该对面临同样问题的天通苑居民熟视无睹,至少应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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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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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居民

      支持,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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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反对违法违规高架方案,支持完美隧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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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偷梁换柱,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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