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
2022年6月19日至7月9日,连续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致6死65伤,触目惊心的爆炸画面,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特做以下提示:
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
现我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存在以下燃气安全隐患:1.用气场所、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不符合安全用气标准;2.向签订供用气合同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燃气;3.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4.餐饮场所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安装情况不到位;5.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
夏季是燃气泄漏爆炸事故的易发季节,请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天通苑北街道将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巩固辖区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替代工作成果
依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昌平区城管委《关于昌平区非居民用户禁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区域的公告》的要求,昌平区将全境域内严禁新增非居民液化石油气用户。目前我辖区已完成非居民用户的替代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告》要求,杜绝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否则将依法进行罚没,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使用新型燃料的说明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生物调和燃料油、生物柴油等新型燃料,但新型燃料厂家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专用灶具缺少熄火保护装置、储存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餐饮单位醇基液体燃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5)2号)和《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区新型燃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生物调和燃料油、生物柴油等新型燃料尚处于监管盲区,参照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在本辖区不推广使用,请各生产经营单位慎重或暂不使用新型燃料,以免造成不必要经济损失。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办事处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