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不公开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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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址:
天通苑小区
诉求:
“好易充电”收费违背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规定,予以更正。
涉事照片:
天通苑小区已经安装并投入使用了“好易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于4月1日起实行了电价与服务费分离的收费办法,4月2日我用“好易充电”公共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个半小时,电价消费为0.19元,而服务费收取高达1.2元共计消费总额1.39元(详见截图),电价仅占消费总额的14%,而服务费则占消费总额的86%,充电设施企业严重违背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的实施方案》充电服务费不高于电费”之规定。按该规定电价消费0.19元,那么服务费不得起过0.19元,事实是收取的服务费是电价的6倍之多,极大地侵害了居民利益,特此举报。
您好,请把反映的地标注明,方便相关部门核实解决
座落:北京市天通苑老六区11号楼下“好易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