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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址:
天通西苑一区
诉求:
西一区原始业主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物业管理用房归业主共有。现在西一区正在投票表决的《业主管理规约》中没有了物业管理用房,经街道办事处证实,西一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请问西一区物业管理用房去哪儿了?二十多年一直在使用的管理用房到底是谁的?是购房合同造假,还是天南街道办事处瞎说,权威部门是否可以给一个说法
涉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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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一区原始业主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物业管理用房归业主共有。现在西一区正在投票表决的《业主管理规约》中没有了物业管理用房,经街道办事处证实,西一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请问西一区物业管理用房去哪儿了?二十多年一直在使用的管理用房到底是谁的?是购房合同造假,还是天南街道办事处瞎说,权威部门是否可以给一个说法
天南街道回复:经向开发企业、规划部门核查,天通西苑一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无现状物业服务用房,且《管理规约》第三条明确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业主共用部分包括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并不会因为《管理规约》的表决而丧失其应有权益,而且,今后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修订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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