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2月25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光彤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围绕中心议大事、坚持依靠代表促履职、坚持强基固本提质效,共开展五个方面、74项具体任务,其中,将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3项,跟踪监督4项;主任会议将听取“一府两院”6个专项工作报告。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决定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尹航、王军2名同志的职务,经过表决免去杨玉宝、王志刚2名同志的职务。朱光彤向接受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接受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朱光彤就抓好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落实,要求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镇两级人大干部要站在政治高度,更好把牢人大工作方向;要站在全局角度,更好推动人大工作开展;要站在人民立场,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会前,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永、沈树祥、梁士强、赵海英、张强斌和28名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佟立志,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21年2月25日,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尹航为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史各庄街道工委主任;任命王军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免去杨玉宝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史各庄街道工委主任职务;免去王志刚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21年2月25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局长许正锋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对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批准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图文来源:昌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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