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知 书尊敬的天通苑小区业主朋友们大家好: 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用户因拆改室内供热采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用户擅自将室内供热系统共用部分封包,就违背了《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供暖工作的正常运行带来极大的障碍和不利。籍此,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用户必须积极配合我司入户巡检工作,认真签收《供暖设备整改通知书》,按要求如期整改。 2、 按《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用户必须将室内供热管共用部分的封包自行拆掉。 3、 因封包致使维修人员无法正常巡检保养,导致供热管腐蚀,造成跑、冒、滴漏水情况及经济损失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4、 因封包造成跑、冒、滴漏水给相邻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用户必须承担。 以上告知希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
北京天阳供暖有限公司
室内暖气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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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不不达标无论怎么解决还得解决。我相信咱中国人目前的水平还是可以协商的,请友好协商为上!
你的告知书好像公事公办的样子。该业主承担的自然要业主承担,你的室内温度达不到要求,谁承担!怎么承担?业主不能交钱还成了冤大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