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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代表
      VIP1
      靓号:6666666

      天北街道回复:接到网民反映诉求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物业秩序维护队负责人并进行了实地探查,21号楼门前未发现非车位安装不合法的私装地锁,该楼前所有合法车位的车位锁均为社区建设之初,物业公司为保护年租车位合法利益,避免邻里纠纷统一安装的地锁。目前小区固定的车位有两部分,一个是地上安装地锁的车位,另一部分是地下车库的车位。其它地方及小区沿路非固定车位小区业主可随意停车。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损坏地锁。下一步,物业将加强巡视,定期查看监控设备,一经发现有人故意损坏地锁会进行处罚和批评。如存在其他问题,请联系城市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联系电话:5676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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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多想想为啥只破坏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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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房管员

      物业应该在固定车位前写上车牌号,没写的应该是共享车位,严禁私装地锁,这样矛盾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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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本帖最后由 老凡95 于 2020-12-8 08:04 编辑

      装一个监控,累积到一定金额或者装一个昂贵的地锁(够判就行了),然后报警抓现行,看他还砸不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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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治安员

      估计叫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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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居民

      还是停车位紧张。停车场空着的太多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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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标兵

      老凡95 发表于 2020-12-8 08:00
      装一个监控,累积到一定金额或者装一个昂贵的地锁(够判就行了),然后报警抓现行,看他还砸不砸。根据《中 ...

      其中数额较大以五千为起点,毁坏公私财务3次以上或者纠集 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务等,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本罪是故意犯罪,过失毁坏他人财务的,不成立犯罪。大家一定注意几个点:五千,3人,3次,公然,最重要别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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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管
      区治安员
      巡管

      按上一个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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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区长

      本帖最后由 西区建公园 于 2020-12-9 19:51 编辑

      天通苑坏人太多了。他不好也不会让你好。再加上物业管理太差劲。大部分都是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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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标兵

      天通苑的停车位本来都是非固定的,就不应该锁上。很多车停下下,你锁上空着,本身就不合理。另外,加锁的车位本身也没有多交停车费。

      报警也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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