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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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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将至,节点也是“考点”,节日风气反映党风政风。为落实市、区纪委监委要求,天南街道就“两节”期间持续强化纠治四风、常态化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发出通知,严明纪律要求。
      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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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遵守纪律要求:(一)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二)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月饼,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三)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六)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七)严禁违规参加庆典活动;(八)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九)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一)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十二)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街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要求,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立足职责定位,紧盯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督促村(社区)纪检委员、廉情监督员开展约谈提醒。聚焦节日期间享乐、奢靡问题,关注重点领域,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时刻紧盯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回潮。
      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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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案例◆
      1.昌平区北七家镇公路管理站原出纳张颖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5年6月至2019年11月,张颖担任出纳期间负责管理公务加油卡、为公务加油卡充值圈存等工作。2019年6月,张颖将公务加油卡放置在私家车上,其丈夫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辆加油;2019年8月,张颖知悉其丈夫的行为后,仍将公务加油卡放置于私家车上供其丈夫继续使用。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4209.18元。张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朝阳区来广营乡立城苑社区党委书记王永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及宴请问题。2017年8月及2018年9月,王永春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予的T恤32件(价值共计人民币4360元),并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2018年4月及2018年12月,王永春两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1688元。2020年9月,王永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海淀区原民防局调研员、区民防协会原秘书长刘运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刘运宏违规使用协会经费为包括其本人在内的4名协会工作人员报销通讯费及交通费,其本人共计报销8590元。2020年4月,刘运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刘艳凯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刘艳凯为其子操办婚礼,安排其在安全生产部的管理对象负责现场记账、引导等工作。同时,鹏程食品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职工共计71人参加婚宴,刘艳凯收取上述人员中69人给予的礼金,共计人民币4.5万元。刘艳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礼金已退还。(北京市纪委监委、朝阳区纪委监委、海淀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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