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不公开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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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地址:
天通苑一区10号楼4单元101底商
诉求:
要求退还押金以及霸王条款的中介费
涉事照片:
我家是5月20日跟公司老板杨婧签的合同,交了一年中介费4000元,5500元押金(这项是不合理的,因为是朋友介绍,我们也没多问就交了,其他家政公司比如58都没有),8月20日我们自己找到了阿姨,不需要她的服务了,9月4日我给杨婧要退押金,她说中介费不退(其他中介是按月退费),押金可以退,让我把押金条给她,我当时就发了顺丰,5日她收到,说得15日才能给我,我觉得很不合理,但是还是等了,15日我找她,她又说得下月15日,简直不可理解!她的解释是会计怎么样怎么样,这跟客户有什么关系吗?一手押金条,一手退费,合情合理,结果她搞成这样。现在我要求立即退5500元押金,退2000元中介费(合同上写着一经收取,概不退费,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当时是朋友介绍的,也不好说啥就交了)。
谢谢相关组织部门给予解决,她能这么对我们,说明很多客户都是受害者,望给予协助,还家政市场一片蓝天。
问题收到
经有关部门协调,误会说清楚了,现在问题已经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