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昌平区计生协下发的《昌平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昌计生协发[2019]1号)精神,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和患癌风险的能力,全区将继续开展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具体如下:
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对象为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在本社区居住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家庭中,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健康者自愿参保。保险费为每个家庭30元/份,政府对每个家庭补贴20元,家庭支付10元;保险金额为51000元/份,每个家庭最多投保两份(其中一份享受补贴)。
二、女性两癌特别关爱保险
为积极支持和配合北京市政府“两癌”筛查和防治工作,针对家庭中2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女性开展“两癌”保险。投保日前未曾罹患两癌、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严重精神疾病。保险费为每个人40元/份,自愿参保,保费自担,保险金额为40000元/份,保障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两种疾病以及身故责任。每个人最多投保两份。
三、男性安康保险
60周岁以下及20周岁以上男性,投保日前未曾罹患列明的11种特定部位癌症、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严重精神疾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保险费为每个人60元/份,自愿参保,保费自担,保险金额为20000元/份,保障原发于男性食管、胃、结肠、直肠、肝和肝内胆管、支气管和肺、阴茎、前列腺、睾丸、副睾和精索部位的恶性肿瘤。每个人最多投保两份。
以上保险产品责任最终以保险公司条款和出具的保单为准。
愿意参保的家庭请于2019年3月11日前,带上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投保后中国人寿理赔电话:95519;89701484;6974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