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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通苑南街道经济普查办公室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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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实我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力量,天通苑南经普办特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若干。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四经普”前期各项筹备、试点工作;

        (2)网站信息采编,组织策划各类宣传活动;

        (3)组织“四经普”业务培训;

        (4)“四经普”设备维护、数据、录入、审核、验收;

        (5)组织协调各社区经济普查PAD操作及使用;

        (6)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2.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3.专业不限,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等符合职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户籍为北京市人员,天通苑地区有住处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至天通苑南街道办公室112统计所现场报名。报名前,请电话确认。

        报名电话:64824369  赵业虎

        四、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聘用时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

        工资待遇:按照天通苑南街道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1.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和聘用结果公开,增加选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本人对申报材料、身体状况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天通苑南街道第四次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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